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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中市巴州区飞费气体有限公司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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氧气

氧气

发布时间: 2018-05-07 21:03 



使用注意事项

  1. 氧气瓶与明火距离应该不小于10米、不得靠近热源、不得受日光暴晒。
  2. 宜存放在干燥阴凉处,气瓶不得撞击。 氧气瓶嘴、吸入器、压力表、及接口螺纹严禁沾有(染)油脂。
  3. 氧气瓶在运输和装卸时,要关紧瓶阀,拧紧帽盖,轻移轻放,不得碰撞滑滚,抛甩坠落。
  4. 供氧器在移动、停放、使用过程中,请注意瓶体和阀门的保护,防止气瓶倾倒,以免造成附件的损坏。
  5. 使用中如发现漏气,请立即关闭气瓶阀门。
  6. 请不要自行修理。
  7. 严禁私自拆卸氧气瓶阀、阀门开关、压力表等阀上的零部件。
  8. 用户严禁私自充装氧气。
  9. 氧气瓶充气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压力,严禁超装;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,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,检验在充气单位进行。
  10. 氧在液态和固态时是蓝色,故氧气瓶身涂蓝色漆,但是氧气瓶内的氧气是以高压气体的形式存在而并非液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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